对收到的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实证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粤科公示〔2022〕12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现对该批拟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 对公示有异议的,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广东省大道智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联系人:肖智飞 电 话:83163872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附 件:广东省2022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