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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 次  来源:莒县搬家 时间:2024-11-08 14:07:24 

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不得在签约比例未达到生效比例前拆除房屋,应当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实施主体对房屋权利人的改造意愿进行征询,由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适用本办法,其所属的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现将《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实施主体本着市场化原则交由实施单位承担搬迁工作的,与房屋权利人签订房屋搬迁安置协议,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启动, 一方擅自变更或撤销协议、不履行协议义务约定的,项目停止协议搬迁。

方可确定为该项目的评估机构;